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中心
100年度公務預算委外辦理職業訓練
招生簡章
訓練單位:財團法人中華文化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
核准文號:奉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100年2月21、25日北市職訓輔字第10030107600、29800號函辦理
班名
課程內容
報名資格
訓練起訖日期
甄選日期
自行負擔費用
就業展望
時尚飾品
製作班
色彩學、設計與製圖、流行資訊、網路行銷、微型創業、簡易機器維修、基本技能、基本機具操作、時尚飾品製作、手縫拼布技巧、機縫拼布技巧、刺繡應用、綜合實習及共同學科 國中畢以上程度
年滿 65 歲以下
100.03.25
|
100.05.30
360小時
100.03.21
星期一
上午9:30
6,127元 飾品店基層助理及服務工作、拼布飾品代工、寄賣、網路行銷等相關行業。
精緻園藝與花卉應用班
常用園藝植物認識、園藝與造景、農場經營、 色彩學、園藝生活與美學、經營管理、行銷概論、植物繁殖實務、有機栽培管理、植物病蟲害防治、中耕與肥培實務、庭園維護管理、園藝造景與花卉佈置、有機農 產加工利用、園藝素材應用、草花的應用、組合盆栽、蘭花主題設計、精緻花卉包裝、商業攝影、部落格行銷實務、觀摹見學、參訪見學、綜合實習及共同科目 國中畢以上程度
年滿 65 歲以下
100.03.28
|
100.05.31
360小時
100.03.22
星期二
上午9:30

6,381元
休閒觀光農場、社區景觀維護人員、園藝造景公司助理人員、花藝助理、成立個人工作室、網路虛擬商店等以上相關行業工作。
素食餐飲班 飲食文化認識、餐點概論、烹調原理、性別飲 食差異、廚房器具認識與保養、餐具與器皿消毒方法、食品中毒概念與餐飲衛生法規、食品營養與健康、食材採購與成本控制、專題講座、廚房操作技巧、刀工及盤 飾製作、基本烹調法製作、米麵點心製作、菜餚製作、飲料調製、綜合實習及及共同學科 國中畢以上程度
年滿 65 歲以下

100.04.07
|
100.06.09
360小時

100.03.25
星期五
上午9:30
6,063元 熟練素食餐飲製作,可從事餐飲工作或小本創業。
實用美容
技能班
美容美體概論與新知、色彩學概要、化妝設計概要、衛生常識與法令、美容美體儀器認識、基本皮膚生理學、一般護膚流程介紹、妝前美容保養、手足部保養概要、經絡認識、肌膚護理、手足部保養實習、衛生技能實習、芳香精油實習、頭頸肩按摩實習、綜合實習及共同科目

高中(職)畢業以上
年滿 65 歲以下

100.04.08
|
100.06.10
360小時
100.03.30
星期三
上午9:30

6,171元
芳療師、美容師、美容顧問或成立個人工作室。婚紗公司及廣告平面媒體造型師、電視電影公司的美容師
中式餐飲料理班 飲食文化認識、餐點概論、烹調原理、廚房器具維護、餐具消毒方法、餐飲衛生法規、食品營養與健康、食材採購與成本控制、餐飲經營與行銷服務、廚房操作技巧、刀工及盤飾製作、基本烹調法製作、米麵點心製作、菜餚製作、飲料調製、試題練習、綜合實習及共同學科 國中畢以上程度
年滿 65 歲以下
100.06.15
|
100.09.06
480小時
100.05.27
星期五
上午9:30

7,873元
熟練中式餐飲製作,可從事餐飲工作或小本創業。
數位學習
媒體設計班
數位學習概論、數位教學概論、數位課程開發、數位教材製作、數位專案管理、串流視訊內容、專題企劃作業、數位學習平台、數位攝影實習、數位科技實習、數位設計實習、專題前製作業、專題後製作業、線上教學實習、企業參訪見學及共同學科 高中(職)畢以上程度
年滿 65 歲以下
100.06.27
|
100.08.26
360小時
100.06.17
星期五
上午9:30


5,746元
企業教育訓練、教材媒體設計、課程線上執行教學、媒體影音編輯與應用等數位媒體設計製作人員
新娘秘書培訓班 美容概論、色彩學、美顏原理、美膚原理、整 梳髮原理、美容新知、新秘市場分析、化妝設計概要、指甲彩繪概要、部落格與行銷、婚禮禮俗及流程、客戶心理學、基礎化妝實習、媽媽妝實習、結婚化妝實習、 日式新娘妝實習、時尚煙燻妝實習、化妝設計圖繪製、配飾製作、部落格製作實習、整梳髮實習、指甲彩繪實習、整體造型實習、人像作品攝影、電髮捲應用及共同 學科 高中(職)畢以上程度
年滿 65 歲以下
100.07.25
|
100.09.26
360小時
100.07.15
星期五
上午9:30


核備中
婚紗攝影禮服公司造型師、雜誌及廣告平面媒體造型師、電視電影公司的美容師、自雇型創業等

、招生對象(本案招收失業或待業民眾為限)
二、訓練人數:每班30人
三、上課時間:週一至週五 8:30~17:20 上課
四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各班甄選日期前二個工作天止。
五、報名時間:每日上午八時卅分至下午五時,例假日除外
六、報名訓練地點:台北市基隆路一段 35 巷 7 弄 1 之 4 號 (永吉路 127 巷底)
七、網  址:http://www.cvtc.org.tw
八、電  話:(02)2769-7260~6 轉 218 或 219
九、報名手續:
  1.親自或委託至本中心完成報名手續。
  2.繳交兩吋半身照片2張學歷證件影本勞保資料表正本(開訓前一個月內列印) 

          身分證影本乙份(新移民身份證明及戶籍謄本)

          並繳驗身分證、學歷證件正本(新移民免)
  3.「非自願性失業勞工」持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具之職訓推介單最遲於甄選日前二工作天

          必須完成報名手續。

  Ps. 1.勞保資料表(列印開訓前一個月內資料)請持身份證至勞保局(北市羅斯福路一段 4 號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或各地辦事處列印。
      2.勞保資料表未能於報名時繳交,於甄試當天務必補交。
十、報名所繳交證明文件資料,不論錄取與否,一律不得要求退件。
十一、甄試方式:
  1. 甄試當天上午 9:30,於本中心舉行筆試,筆試分數佔 50%,

          口試分數佔 50% (含參訓記錄考量),
    總計分數六十分(滿分一百分)以上為甄試合格標準,錄取人數 30 人,備取 10 人。

          錄取名單於 5 日內在本中心公佈欄及網站 ( http://www.cvtc.org.tw)公告,

          未達標準不予錄取。
  2. 甄試當日請報名民眾攜帶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提前 30 分鐘親自辦理報到(簽名),

          未出具身分證明文件不得參加甄試。
  3. 逾筆試測驗時間達 15 分鐘者,不得參加甄試。
  4. 筆試試題範圍詳參看「甄選入場證」所列項目與內容。
十二、錄訓機制:
  1. 持推介單或自行報名參訓者均需參加甄試,經甄選合格者,

          最近二年內之參訓紀錄納入綜合考量,以持有推介單者優先錄訓,

          無推介單而具有特定對象身分者,為第二優先錄訓;其他身分者依甄選
    成績名次依序錄訓為原則。
  2. 甄試成績不公告,個人如有疑義,請於錄取名單公告 3 日內以電話或書面方式申請成績複查

        (僅重新核算成績加總是否有誤),複查以一次為限。
  3. 開訓後如尚有訓練崗位出缺時,將於開訓後 3 日內依備取序號依順序遞補學員。
  4. 餐飲類餐飲類學員如經錄取,入訓時需併繳體檢表(含肺部X光檢查及A型肝炎檢查)。
十三、具有下列特定對象身分之一者,繳交相關證明文件由本中心代為申請免繳自付額,奉核准後
    由政府負擔全部訓練費。
   1.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或自願性失業勞工
   2.負擔家計失業者(含負擔家計之家庭暴力被害婦女)
   3.中高齡失業者(年滿45歲至65歲)
   4.身心障礙失業者
   5.原住民失業者
   6.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
   7.更生保護人失業者
   8.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等對象失業者(持有工作證或長期居留證)
   9.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
   10.長期失業者(具有工作意願及工作能力/連續失業達一年以上 /勞保退保日前3年內,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年資滿6個月以上, 且持有開課前一個月內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具之求職證明文件)


  未符合上述身份之失(待)業者,應自行負擔招生簡章所列之自行負擔費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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